交友诈骗
开发区李某(化名)在03年认识一让区男子,交往半年后04年3月他提出用李某的名字贷款买车他来还贷款车子他用,用各种花言巧语让我同意把我当事人的房子也抵押贷款,车贷21万房贷30万,买了一部别克君威车,当时车价39万,其余12万他也骗取走了。开始几个月他还给该女子钱还贷的,后来就一直不给了。前一阵子当事人要他把车还给她,该男子就不接电话故意失踪。碰巧李某得知他在与其交往还与另外两个女子交往,我与那两个女子取得联系后得知都不同程度的受到诈骗,一齐市女子被他骗了46万,一黑河女子被他骗了27万。我当事人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这种情况不能立案不算诈骗,当地立不上案。
该女子是做生意的,离婚的,也是个女强人。离婚后也是感情空虚,偶然认识的该男子。熟悉了也就相信了,住了一段时间感觉人还可靠。该男子自称也是做生意的,出手又大,因为这个,李就放松警惕了,认为也不是冲她钱来的,就放心了。要不买车怎么都买大排量的呢。男子在大庆没有户口,就骗这女的,用你的名过户,我花钱买车,最后,车早晚还不是你的吗?这女的是这么的,觉的车反正跑不了,就同意抵押了。
她房子抵押贷款买车,同时用该车也做抵押了,车本身是再次项银行抵押21万。
问题是他们必须按月换钱,银行是要还钱的,要不就扣你车,再拍卖房子。这女的最后找他就找不着了,打电话一开始推,后来就停机了,这女的毛了,就查通话记录,一查这密切号码,闹了半天都是受害者。现在银行要车,车你拿不出来不是还有房子吗?那车开走了,房子再让银行收去,那不就财色两空了吗。
黑河的女子还怀孕,那一个女的好象还是被骗的单位的公款,都花了。
本律师介入后及时采取法律手段,现该男子被刑事拘留,财产大部分追回,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