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陈思 发布时间:2007-12-26 16:59:11
中国法院网讯 12月26日,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在京召开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会上讲话时,谈到了十年来人民法院工作的十条基本经验。
肖扬说,自1998年至今十年来,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,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;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,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有序进行;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,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;始终坚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,注意总结我国历史经验,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不断解放思想,锐意改革,与时俱进。
肖扬总结了十条基本经验:一是坚持“公正司法、一心为民”的工作指针,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,是惩罚犯罪、维护稳定的重要保证。三是坚持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,是化解社会矛盾、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。四是坚持监督、维护、协调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,是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。五是坚持内部分权制约与外部综合治理相结合,是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。六是坚持平等、便利、有序相统一,是维护当事人诉权的重要保障。七是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相统一,是完善再审制度确保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。八是坚持不断增强司法能力、提高司法水平,是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。九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,是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动力源泉。十是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,是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保障。
肖扬指出,以上十条,是人民法院发展与进步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。这些经验归结起来就是,人民法院必须在党的领导下,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。这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,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实践的必然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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