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北京10月27日电(记者 蒋涛 郭金超)中国立法机关拟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: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,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。
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在北京开幕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向会议作民法、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(草案)的说明。
民法中规定“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”,而婚姻法中规定“子女可以随父姓,可以随母姓”。
“实践中存在对上述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致,一些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也不同,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一些实际困难。针对现实问题,对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释明法律含义,是必要的。”信春鹰说。
信春鹰表示,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、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,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。通过法律解释,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,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,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。
实践中,也有一些公民因回复祖姓、由他人抚养等原因,在父姓、母姓之外选取姓氏。信春鹰表示,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,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。
信春鹰说,此次解释(草案)内容包括: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。公民行使姓名权,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:
—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;
—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;
—有其他正当理由。
信春鹰表示,为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,草案还明确: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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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部分人的观念中,子随父姓是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事,而如今,随着女性在家中地位的上升,不少妈妈要求将自己的姓氏也加进孩子的名字里。所以,如今幼儿园里的孩子,复姓的越来越多。在社会学家看来,这表明“子随父姓”的观念正遭遇挑战。
传统观念中只有男性才可以传承姓氏,延续香火,因此新生儿出生后取名字基本都会随父亲的姓氏。不过,今年7月份,安徽长丰县新生儿若随母亲姓的家庭,可获得1000元奖励。8月初,该县下塘镇、左店乡、朱巷镇等乡镇,已经有30户新生儿家庭主动申请了新生子女随母姓。
近年来,“子承母姓”日趋增多,人们开始为了孩子的姓氏归属展开争夺,姓氏命名传统习俗受到“挑战”。社会学教授傅慧明认为,80后的年轻人思想开放,作为“独一代”又普遍习惯以自己为中心,这也是造成家庭“姓氏争夺战”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