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一位朋友跟我说她老公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,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跟谁说,也不好意思去告他,可是现在她已经是无法忍受了,她想要去告他,可是不知道要怎样收集证据,求我帮忙,可是我也不知道怎样取证。特来咨询律师,家庭暴力如何取证?请求帮忙,谢谢!大庆陈山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 陈山律师: 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,对家庭暴力作了权威性的界定:“家庭暴力”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 关于家庭暴力如何取证: 当自己遭遇到家庭暴力时,首先要想到留下证据:(1)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警署报警并开验伤单;(2)到附近医院去验伤;(3)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。其次如果伤势较重,费用较大,可以要求损害赔偿。再次还可以去对方的单位、当地的居委、街道、区、市的妇联反映情况,请求帮助,或咨询律师,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。依据《婚姻法》第43条,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以及当事人单位应当对家庭暴力进行劝阻调解。公安机关也应当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进行制止,或对施暴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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